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厉逍不知道要怎么才能令裴清对自己刮目相看。
他日日夜夜的写歌,日日夜夜的作曲,夜幕降临,繁星满天,他就盯着手机上裴清的那两个字,弹着电吉他,唱他对他的仰慕,唱他对他的倾倒,唱他对他的崇拜,唱他对他的狂热。
刚进入娱乐圈的时候,他希望他就是这个唱片界的第一,所有歌迷粉丝爱他敬他为他疯狂,可是到现在,他竟只希望自己的歌能够被裴清一个人听到就好。这个世上,其他所有人加起来都没有他的一个眼神来得重要。
虚荣,名利,不可一世的光鲜。
他现在通通都不要,只要那个清冷疏离的人,眉眼冷漠的人,回过头认真看他一次,回过头,听他唱一首歌。
厉逍一直认为,他生命里只有两件事最重要,一个是自由,一个是音乐。
而在这音乐的国度里,裴清成了他的一切。
他终于拨通裴清的电话。
那道又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冷淡说了一声:“喂?”
厉逍浑身的血液都在奔流,又紧张又期待,他就像是豁出一切的骑士,只想等着他的君主赞美。就在裴清没有耐心准备挂断电话的时候,一段重金属风格的电吉他solo从手机另外一端响起。这一段solo,厉逍投入了整个身心,全心全意,如果说《天神降临》里裴清圣洁清冷的嗓音足以分海坠星,那么此刻,恢弘激昂的音乐足以劈天开地,日升月沉,厉逍开始唱,他不知道此刻裴清是否有听,但是他只想把心中的火热,心中的炽热唱出来,没有电子音合成,没有技术处理,就是一个少年心中迸发最激烈感情的歌,就是一个少年为其深深倾倒的曲,酣畅淋漓,浓烈鲜活!
厉逍一曲唱完,大汗不止,气喘吁吁。
他的刘海已汗湿彻底,胸膛起伏不定,唯独一颗心跳得火热。他从没如此认真的去做一件事,他从没如此热切的去做一件事,而今晚全部豁出去了。
他闭上眼,不想去看手机那一端是否已被关掉。
过了半晌,就厉逍的心一点一点凉去的时候。
手机那段熟悉而陌生的声音开口评价道:“声线单薄,但是胜在感情。”
冷冷清清的语调。
但是却如同全世界最洪大的喜悦狠狠击中了厉逍的心。
漫天的欣喜刹那间淹没了他。
厉逍瞳仁放大,漂亮漆黑的眼睛里仿佛有万种星芒闪动,他扑过去抓住手机,牢牢的,声音激动:“下个月我会开演唱会,请你、请你一定要过来听!”
裴清没有答复。
既没有说好也没有说不好。
厉逍忐忑不已,但是演唱会的排练却鼓起了十足的干劲。他原本嚣张任性,在国外如此,回国之后更是变本加厉,觉得自己受欢迎有人气是命中注定,因此做任何事都是率性而至,很少认认真真、踏踏实实。
但是这一次,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发现,厉逍改变了不少。
演唱会非常消耗体内,以前让厉逍健身锻炼他时常半路开溜,而现在每天跑步三个小时,从未偷懒。请的Dancer也是认真配合练舞,而不是以前兴趣来了才跳跳。
在这个圈内,没有人敢命令厉睿的弟弟做什么,也没有人敢对厉睿的弟弟不加颜色,能够让他这么拼命疯狂练习的只有他自己。
而这一次,他之所有这么如此拼命,原因只有一个。
裴清。
只有裴清。
演唱会终于来临,不管他发了多少条短息,打过多少电话,甚至让傅子翰帮他旁敲侧击问裴清到底会不会来,也始终没有音讯。
在后台准备的厉逍再一次向经纪人确认,还是没有裴清的踪影,他为他留了最好的位置,然而那个位置,却空空如也。
为那个人写下那么多的词,为那个人唱了那么多的歌,还特地烧成碟傻傻的托傅子翰拿给对方,却再也没有得到过只字片语的评价。
厉逍亦正亦邪的眉宇之间透着一抹苦涩,但是眼神却坚定无比。
就算……就算裴清不来,他也要完成好这次演唱会,也要将所有的歌唱得最好,总有一天,总有机会,裴清会听到!
烟火升起,绚烂的冲向夜幕,璀璨绽放。
舞台上漂亮的激光束不停闪烁,各种激昂音乐响起,动感的音乐恨不得让所有观众都跟着舞动其中!不同于裴清演唱会的清雅圣洁,厉逍的曲目几乎全部都是劲歌热舞,他穿着黑色皮质舞台装,上面的铆钉闪闪发亮,又酷又有型,怀里抱着一把赤红色的电吉他,镁光照了过来,每每一仰头,一跳跃,魅力四射,有着少年独有的炽烈如火的激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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