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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卫东脾气不好这件事,大家都知道,也都觉得理所当然,并没有人试图反抗或改变他——包括王檀。
对其他人来说,一方面,他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小少爷,又从小就异常聪明有天赋,长相身材也是一等的,有什么理由不被人向往着、偏爱着、无条件包容着呢?另一方面,他的父母家里皆是一方权贵,动动手指头就能让人吃苦头,他自己也是经纪公司最大的摇钱树,在娱乐圈呼风唤雨,就算是看不惯他、讨厌他的人,又有哪个人敢不顺着他的意思来呢?
而对于王檀来说,以前的他是因为对齐卫东怜悯多过好感才会纵容他的脾气,现在对他有了深入了解后虽慢慢喜欢上了这个臭小子,却也觉得性格上的事是一辈子的——说白了是觉得他在某些方面冥顽不灵难以开化。
但没想到齐卫东并没有着急发火,“千金才不可能请动你吧?这公司以前还行,现在那个管事儿的心里只有钱,势利得很,把他爸妈留下来的基业都快败光了。”他先是黑了一把苏凡瑜,而后好奇问道,“你是怎么想的?欠了他们裸贷?”
呵呵。
王檀原本觉得自己够惨了,一听这话,发现有个远比自己惨得多的,便立刻把难题丢给了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的苏凡瑜,“你家苏逢时知道这事儿,让他和你说吧,我懒得管了。”
说完,便挂了电话。
苏凡瑜:“????”
齐卫东:“????”
两脸懵逼。
“小时?”
苏凡瑜无奈道,“你可能会认为我是在踢皮球,但我是真以为王檀告诉过你。”
“我相信你的,小时,”齐卫东果断道,“我当时只以为公司给我换了个经纪人,没往别的地方想。”他亲了亲苏凡瑜的头顶,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脾气好得不可思议——他最讨厌别人有事不告诉他,若换做是以前,早就发飙了,“现在想想也是,齐天也不是什么好鸟,那会儿早该把我当成弃子了吧,怎么可能请王檀出山跟着我。”
苏凡瑜有些惊疑不定。
他太清楚齐卫东对坦诚的看重,也猜测过这或许是因为他爸瞒着他在外面养儿子,还在家里装出一副慈爱严父的样子。但不论如何,他都了解也理解他的这种精神洁癖,原以为要耗费精神解释和安抚才又可能过这一关,没想到就这样被齐卫东自己轻描淡写地略了过去。
这种感觉,就好比拴着串爆竹的引线在三年前就被点燃,但直到今天才烧到了头,王檀看形势不妙把爆竹往他手里一扔跑了,而他捧着爆竹视死如归地等待着,却发现那只是一堆哑火的、点不燃的小玩意儿。
“那节目……?”苏凡瑜依旧小心翼翼,生怕一个不好,那爆竹又想开了、想炸了,“我知道一点点,不是一般哗众取宠的真人秀节目,王檀也觉得不错的话,应该……”
“你想我上节目,我就上呗。”齐卫东不甚在意道,“好啦,别想了。”说着还拍拍他的腰,“醒了就起来吧,我一会儿带你去个地方。”
第13章
我有礼物要送给你
齐卫东在疗养院附近租了一套带钢琴的房子。随着身体情况的好转,他能够在房子里呆的时间都快比在疗养院的时间长了。
“我有礼物要送给你。”他熟门熟路地摸到了钢琴旁,拉开凳子,示意苏凡瑜坐到他身边。
苏凡瑜看到那架与家里如出一辙的三角钢琴便不自觉地笑了起来。
他想起齐卫东两年前突然爱上了弹贝多芬,因为觉得能和这位作古多年的音乐家产生精神共鸣,而随着心理状态逐渐转好,又慢慢开始偏爱莫扎特,倒是李斯特弹得少了。
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。他想。
琴声响起。
几乎是刚过了两三个小节,苏凡瑜就知道他在弹什么了。
那是《火眼》剧本中的第一幕——叶昭与叶笙的重逢。
叶昭下了山,准备拿着自己并不多的盘缠找个便宜的旅店住下,再做打算。但没想到,他穿走的那套衣服,是师傅给他和叶文澜准备的喜服。他这般模样走在大街上,便被人当成了逃婚的新郎官儿。
说来也巧,镇上的一户人家的姑爷,前一日连夜逃出了县城,家仆在路上看到了叶昭,发现他眼睛看不见,便打算把人强行带回去作为府上入赘女婿的替代品。
林间漫步,红衣,扭打……苏凡瑜一一仔细辨认,而后,听到了由B7与C8组成的三十二分音符串儿所代表的金铃——叶笙出场了。
金铃是叶笙从小到大随身携带的配饰,是对他身份做的铺垫,也是叶昭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他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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