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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任租客是个女生,蛮有心思,墙纸地板都换过,也打扫得明净。
房东一边这样介绍,一边拉开了窗帘,阳光敞敞亮地照进来,映着白净的墙纸跟浅色木地板,一室都充盈着光润的空气。
孟和玉跟房东谈拢了,下午就将家当搬了过来。
他的家当不多,当初会装满大包小包,主要还是因为冬衣厚重,一件就能占满一个塑料袋。
他在莫斯科买的那件毛茸茸的军大衣,他还等着穿到老穿到死,这种衣服最实惠耐用了。他爸爸的那件军大衣还是他爷爷传下来的,本来也是要传给小儿子孟和玉的。
说多都是伤口,于是孟和玉不再多想,将大衣摊平在被子上。
他最近总觉得晚上冷,一床被子根本不够用。
日子一天天过,孟和玉的胃口却一直没回来。
对着喜欢的食物,他都会想这些自己曾经和钟承明分享过的。
孟和玉像是罹患了一种创伤后遗症,临床表现是无法再享用他曾喜欢的美食,而这一切的病因是钟承明。
天晴的时候,孟和玉会将窗帘拉起,让阳光直直穿过玻璃窗,照亮整间客厅。
孟和玉就坐在这和煦的热度之中,抱着吉他写歌。在这段难捱的失恋期里,孟和玉能够紧攥在手的唯一慰藉,恐怕就是音乐。
这样说也不算太准确,还有一件事也叫孟和玉好受:他的新老板很喜欢他。
唐曼秋从不叫孟和玉辛苦,孟和玉唱久了,她还逼他下来歇嗓子。
不许孟和玉喝酒,尤其烈酒。孟和玉说他半瓶伏特加才会醉,唐曼秋一敲他额头:“我哪是怕你醉。”
她说孟和玉有副天赐的好嗓子,她在艺校快十年,有孟和玉这种资质的,一只手数得完,却都因为种种原因没落。
孟和玉听了心里生畏,他说:“我唱歌只是为了兴趣。”
“那为了兴趣一搏,也值得,”唐曼秋揉了揉孟和玉的头发,“能赢当然最好,就算输了,你也没什么输不起的。”
孟和玉闲时跟唐曼秋说过大学乐队的事,唐曼秋要来录像一听,唱的都是些口水歌,孟和玉那独特的空灵音色在这些平调歌里,全无用武之地。
果然千里马还需伯乐,迟是迟了点,但好在终于给她找到这个乖乖学生。
唐曼秋计划推荐孟和玉去参加歌唱类的选秀节目,孟和玉的外形条件相当出众,在这世代里想要出头,终归不算一件太难的事。
只是孟和玉没有受过系统的声乐训练,但唐曼秋不着急,孟和玉有乐器基础,音准都在,又天生一副好嗓子,需要的只是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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