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勺子忙回身,俯身探手印在地板上,不由一怔,她布下的天罗地网怎么被人破了?抬指横斜抹开天眼,只见阵法已破,源头就在那廊道尽头,隐约有干涸的鸡血。
房门吱呀一声打开,书生手里拎着一只光秃秃的鸡,左右看看,瞧见勺子,笑道:“正好你来了,这鸡不熟,骨血还是生的,帮我热热可好?”
勺子气急败坏:“热你大爷!”
“……”
说罢,转身跑下楼,一跃而下,化了妖身,踏着夜里的清幽之气穿过客栈大门,腾空而起。
勺子盯着那阴霾腹地,沉声:“小小鬼魅也敢来这里作祟,还不速速离去。如若不走,休怪我将你打的魂飞魄散。”
乌云很快便现出一女子,声调平缓而无半分恶意:“我在等人,等到了人,就走。”
勺子说道:“你要等就等,可别在屋顶弄出一团鬼气来,否则凡人住店要被吸走阳气的。”
女鬼摇头,坚定道:“不行,如果他没看见这里有鬼气,他不会过来的。”末了许久才道,“他是道士,有一次失手,被鬼夺了大半魂魄。可它夺不走他最后一抹魂魄,那魂魄便是他还记得自己是个降妖伏魔的人。若是失去最后的魂魄,没了最后一点记忆,他便死了。”
勺子又气又觉可叹:“所以你不断让他抓住,好让他残缺的魂魄中留下你的一寸地方?”
女鬼又摇头:“不是,即便记住,又会慢慢忘记。我在他面前出现了三百九十七次,没过几日,他又会忘了曾抓过我。”
勺子顿了顿:“你的意思是,他不记得曾抓过你,而你又不想见他死,所以一直出现在他面前,提醒他还是个道士,助他活下去?”
“是。”
“可他根本不会记得你。”
女鬼顿了许久,苍白的脸上蓦地绽放笑颜:“那又如何,我记得他就好。”
勺子愣了片刻,无论怎么做,对方都不会记住自己。无论做多少事,对方都只是当自己是鬼魅。这么做有什么意义……她想不明白。
书生坐在窄长的栅栏上,倚着梁柱微微仰头看着远处那粉衣女子,目光悠长。末了又看看手里的鸡,叹道:“还是太嫩了些。”
说罢,将那白生生的鸡抛向天穹,转瞬已化做一缕青烟,消散在天地间。
作者有话要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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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钱:【尔康脸】书生,把鸡留给我好不好!!!
☆、野猪也来凑热闹了
勺子最近越发坚信自己是只全能花妖,出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,还能照顾得了女鬼。
那名叫云裳的女鬼依旧住在天字号客栈,勺子不忍心赶她走,反正这客栈也没住人。哦不,勺子安顿好云裳,才想起了那笨书生。以他那身板子,同在屋檐下的,大概没几天阳气就弱了吧。勺子沉思半晌,恍然,给书生壮阳吧!
翌日,早食。
书生眯了眯眼看着桌上的汤水,用大勺子捞了捞,里面全是乱七八糟的药材和不明肉类,艰难道:“这是……”
勺子正色:“补药,掌柜你的身体太差了,风吹天边跑,所以我决定给你好好补补身子。”
“噢……”书生若有所思长吟一声,“但大清早就喝那么多补药是不是……太过了。”
勺子给他舀了满满一大碗:“这一盆都是你的,要是不够,锅里还有。”
“……”
盯着他喝下那一盆的量,勺子这才心满意足的收拾碗筷去洗,每天喝三盆,云裳住上半个月他也不会有事的。
书生瞅着她蹦进后厨,摸了摸肚子,那药材的气味由腹中直冲上鼻腔,不由神伤:“不会补死吧。”
午时,勺子在后院仰望客栈屋顶,云裳布下的鬼气云团依旧没有消散,可那道士还是没来。她跳上墙垣,拍拍那翠绿的爬山虎:“爬爬,记得让你的兄弟看好小镇四面路口,有道士过来就告诉我。”
“遵命!老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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